声 明
近日我单位接到投诉,告知某公司借用“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”的名义,为其开展商业活动背书。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,我中心是经省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本单位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商业营利活动。对未经我单位书面形式确认,冒用本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侵害我单位名誉权行为,本单位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。特此声明。
2020年7月5日